坚持“零容忍”,锚定“高质量”,全面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

 2024-01-29    89

前言


20241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注册制改革整体情况、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发行司司长严伯进,机构司司长申兵,上市司司长郭瑞明,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期货司司长李至斌,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建亭等出席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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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介绍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总体情况,并回应了注册制改革的几个问题,包括透明度、加强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建设等,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回应了近期市场关切的问题,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关于注册制改革的内涵及原则

境外成熟市场普遍实行注册制,但没有统一的模式。在改革之初,证监会就明确提出注册制改革三原则。

1.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注册制改革说到底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我们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2.借鉴全球最佳实践。坚持尊重市场规律,综合研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实行注册制的通行做法,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架构,开门搞审核、全程受监督;秉持严格监管执法的理念,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进而带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3.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行上市机会比较稀缺,市场参与主体不够成熟,法治诚信环境还不完善。特别是个人投资者超过2.2亿人,这是哪个国家都没有的,是最大的国情市情。针对这些特点,我国注册制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和监管政策。比如,板块定位,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加强审核把关等。

应当讲,注册制改革是一场从底层逻辑到思想理念、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资本市场入口与出口、一二级市场、投融资、立法与执法等各领域全链条,绝不是个别人讲的“注册制就是将IPO审核从证监会搬到交易所”。

我们坚持注册制改革3原则,并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实践中逐步走出了一条试点先行、先增量后存量、以板块为载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制改革之路。总的来看,注册制主要制度安排已基本定型,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市场对法治的敬畏之心更强了,市场生态不断净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加受到保护,监管部门自身的透明度更高、各种约束更强了。

关于注册制改革的几个重点问题

全面实行注册制落地已有9个多月,目前相关制度安排运转总体平稳有序。下面,我着重就注册制下透明度、监管执法和基础制度完善等情况,和大家作个交流。

(一)关于透明度。

公开透明是资本市场公信力的根基所在。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及交易所始终坚持“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将核准制下发行条件中可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全面清理“口袋政策”与隐形门槛,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同时,着力加强监管执法全链条透明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简明科学的规则体系,发行、上市、机构等条线监管规则及稽查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针对改革后公权力变化特点,证监会坚持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加快监管转型,构建覆盖发行上市全流程立体化监督制衡机制,改革完善上市委、并购重组委委员人员组成和运行机制,严肃整治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和“逃逸式辞职”,进一步削减离职人员身份价值,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打造廉洁的注册制。

(二)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

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境外成熟市场对发行上市的监管安排虽然有一些差异,但都秉持严格监管的理念。在我们这样一个新兴市场,更要坚持严字当头、一贯到底。一方面,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

另一方面,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我们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构建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并逐步常态化,完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先行赔付、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制度并推动相关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

(三)关于基础制度建设。

资本市场的市场属性极强,规范要求极高,实行注册制必须坚持依法治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注册制改革以“建制度”为主线,统筹推进一揽子关键制度创新。

法治建设方面,近年来,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发布实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建成,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追责力度,从根本上扭转了资本市场违法成本长期过低的局面。

定价制度方面,我国新股发行长期处于“卖方市场”,合理定价始终是个难题。注册制改革以来,我们注意平衡各方诉求,着力构建市场参与者充分博弈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主要包括:不对新股发行价格设行政性限制,健全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引入差异化跟投制度,加强对报价行为的监管。交易制度方面,以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着力提高交易的有效性与稳定性。优化涨跌幅制度,完善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引入“价格笼子”机制,抑制非理性炒作。优化融资融券及转融通机制,促进市场多空力量平衡。

退市制度方面,注册制畅通入口的同时,必须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2020年,我们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全面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大退市监管力度。退市改革以来,已有104家公司强制退市,是改革之前10年的近3倍。

加强评估总结提升

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

要看到,在我国这样一个新兴市场搞注册制,涉及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市场参与者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制度安排需要在实践中评估完善,市场环境变化也会对改革带来新的考验。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个总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坚持注册制改革3原则,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坚持注册制的基本架构和基本制度安排,依法全面加强从严监管,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

注册制改革本身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探索完善的过程。我们将密切跟踪分析注册制实施效果,动态开展制度评估,认真倾听市场声音,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

坚持“应退尽退”,

防止“一退了之”

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介绍了上市公司退市情况。据他介绍,退市改革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呈现出面值退市显著增多、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等特征。

针对“A股退市率不高”的观点,郭瑞明表示,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是自愿退市为主,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90%,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这些公司退市是出于自身公司战略考量,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A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组退市、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少于境外市场。

郭瑞明表示,证监会将从三方面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第一,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第二,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第三,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推动退市公司依法、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他还回应了减持制度相关情况。据郭瑞明介绍,我国市场的股份减持制度相比境外市场更严。按当前指标测算,沪深共有近2300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受到限制。一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主动终止减持计划。对于各类违规减持,证监会及时责令改正,相关主体主动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收益;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维护了减持制度的严肃性。

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

更加审慎理性

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回应了再融资政策落地后实施效果。他表示,优化再融资安排落地以来,再融资公告预案和受理家数少了,说明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更加审慎理性。同时,核发批文数量明显下降,严格把关的监管导向更加鲜明。此外,启动发行和再融资募集资金也少了,去年9至12月,募集资金月均271亿元,较前8个月下降43%,逆周期调节和扶优限劣的效果正在显现。

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回应了融资融券新规实施效果。他表示,新规落实效果符合预期。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更大,达到35.7%。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说明新规落实效果良好。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申兵还介绍了资本市场投融资两端的情况。他表示,资本市场投融资两端总体保持平衡发展。在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的新阶段,证监会将进一步确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市场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

证监会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主要从四个方面,介绍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相关情况,包括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体制机制、强化立体化追责和严惩“首恶”、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法治是资本市场的基石。”程合红说,证监会将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不断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础,为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活力,增强法治信心,提供法治保障

稽查执法要发挥“惩”的功能

体现“治”的效果

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介绍了证监稽查执法的情况。李明表示,稽查执法不仅要发挥“惩”的功能,还要体现“治”的效果。依法惩罚造假、欺诈,让不法之人付出沉痛代价之后,还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违法者整改,消除不法状态,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原状,督促加强上市公司等主体的内控与合规建设,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日常监管,完善规则体系,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治理效能,这是最好的投资者保护,也能真正建立起有利于稳定市场、活跃市场的长期信心。

坚持“一案双查”

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

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介绍了行政处罚工作的情况。2023年证监会全系统共审结案件350余件,处罚责任主体千余人(家)次,罚没款金额60余亿元。特别是对紫晶存储案、泽达易盛案、易见股份案、奇信股份案等市场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财务造假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有力整肃净化市场环境。

他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保持“严”的行政执法主基调,坚持“零容忍”,锚定“高质量”,在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中,把握好法律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从严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强化震慑,助力打假防假;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积极支持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等工作,构建“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

滕必焱还介绍了打击财务造假的情况。滕必焱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项法律规定,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处罚只是追责的起点。证监会将持续加大与公检法各部门的联动,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诚信惩戒和退市监管、自律管理等手段构建起“立体追责”体系,形成各司其职、有机衔接、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违法成本,提升广大投资者对执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投资安全感。

暂未发现股指期货客户

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

证监会期货司司长李至斌回应了近期股指期货等相关热点问题。

他说:“证监会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交易行为的全流程监管,加大监测监控预警排查力度,全力维护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要点回顾

  1. 实行注册制必须严刑峻法,重典治乱。

  2. 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

  3. 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

  4. 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

  5. 融资融券新规实施效果符合预期。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

  6. 证监会将持续加大与公检法各部门的联动,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诚信惩戒和退市监管、自律管理等手段构建起“立体追责”体系。

  7. 股指期货的整体持仓较为分散,暂未发现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也暂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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