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第一,IPO告吹,背后有何隐情?

 2024-04-15    6

    2024-03-19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显示收到深交所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氰胺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涂料、化肥、电子、纺织印染等多个领域。其中包括新烟碱类杀虫剂农药中间体甲基硝基胍、咪唑烷、噁二嗪、氰基乙酯、双氰胺、硝基胍、硝酸胍和氰氨化钙等产品。

该公司在国内氰胺行业中属于产品丰富、产业链较长的生产厂商之一。2020年至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3,993.19万元、96,487.37万元和112,304.83万元根据石嘴山市工信局的统计数据,按2020年至2022年产量合计数计算,公司氰胺精细化学产品咪唑烷、噁二嗪、硝酸胍产量均位居国内第一。

此外,该公司还承担了一系列重要项目,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等。同时,该公司的子公司贝利特生物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和国家级“绿色工厂”,并参与了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本次IPO中,其保荐机构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是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笔者将从行业情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行政处罚等方面对公司进行深度剖析,分析其IPO终止背后的隐情。

限制类产业

在农药领域,公司的农药中间体产品包括咪唑烷、噁二嗪和氰基乙酯,它们分别用于生产吡虫啉、噻虫嗪和啶虫脒等农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新建上述农药的生产装置被归类为“限制类”产业。

监管机构主要疑虑包括下游需求影响、下游行业风险和市场空间限制等问题,担心这些事项对公司的未来生产和销售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1、下游需求影响:由于生产装置受到限制,公司的农药生产也会同步受到影响,导致后续公司产品的销售量和收入减少,所以将农药生产装置列为“限制类”产业是否会对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是监管疑虑点。同时考虑到公司的下游行业可能正面临周期性衰退、产能过剩或受到发展限制的风险,进一步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市场竞争力。

2、市场空间限制: 公司目前市占率较高,但未来市场空间较小会限制公司未来的成长空间。在此基础上,如果市场容量进一步受到限制,公司将难以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这也会对公司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关于监管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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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业绩大幅度下降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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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3.23%和51.96%,分别为4.45亿元和2689万元。经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下降了56.14%。

笔者提醒,贝利特的业绩下滑比较明显,已经触碰到审核红线,在IPO审核过程中,如果最近一期业绩较前期高值下滑超过50%,或者预计下滑超过50%,通常被认为构成实质性障碍,一般不会继续推进IPO审核。

如果继续推进,即使上市成功,保荐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也会因为业绩大幅度下滑受到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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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变差和存货周转急剧下降

1、回款能力变差

公司应收款项过多和周转率较低,资金链紧张、现金流不畅,应收款项的管理和催收工作较差,总结如下:

(1) 高比例的应收款项: 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在报告期内占据了较大比例,分别高达38%、40%、27.25%和72%。面临着较高的资金回笼压力,影响到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和现金流。

(2) 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均值: 贝利特化学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6次、6.06次、6.65次,远低于同行均值的9.05次、9.02次、8.90次。收回应收款项的速度较慢,资金周转不够灵活。

应收账款属于“纸面利润”,特别是高比例的应收账款,期后无法到期兑付将会造成重大的流动性风险,所以监管机构审核中,重点关注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存货周转率问题

根据问询,公司面临着存货水平大幅增长和存货周转率下降的问题,导致资金占用增加、资金周转速度减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率造成了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 存货水平大幅增长: 公司的存货余额从2020年的4,613.55万元增加至2022年的14,297.09万元,三年内增加了209.89%。公司存货水平急剧增加,可能存在过度库存或者存货积压的情况。过高的存货水平会增加资金占用、仓储成本以及存货过期损失等风险,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周转率下降: 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从2020年的12.12次降至2022年的6.77次,低于同行业2022年可比公司平均值9.63次。存货周转率的下降表明公司存货转化速度减缓,资金周转不够灵活。这可能意味着公司在销售和库存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存货滞留时间过长,资金被困在存货中,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率。

关于监管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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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高度集中

李玉忠和孙敏共同控制了公司71.72%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属于夫妻共同控股,导致股权高度的集中。

监管机构对于股权集中、一个人独大,都是谨慎态度,因为会阻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障碍,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干预。

家族股权集中,常常会带来以下问题:

(1)决策偏向家族利益:资本市场中常常出现大股东通过关联家族企业掏空上市公司的情况,比如在新的生产线招投标中,实控人优先考虑家族利益,选择技术落后的家族企业作为供应商,提高定价,倾斜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

(2)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由于股权高度集中,其他股东很难对公司的决策进行有效监督。即使小股东发现了公司内部存在问题,也很难通过股东会议或其他途径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改变。

贝利特化学在招股书中提到,2020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玉忠向公司借了1,832.0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还银行贷款和日常开支。然而,直到2022年7月20日,李玉忠才归还了公司全部资金和利息,而且公司还存在“转贷”、第三方回款等情形,家族企业加上这些内控问题,更加让监管机构对贝利特化学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感到不放心。

关于内控问题主要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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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高

首先,贝利特化学在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81%、69.42%、43.80%,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2020年和2021年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存在较高的负债比例,增加了财务风险,资产结构不够健康。

其次,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显示出与同行业相比的差距。流动比率是衡量公司偿付短期债务能力的指标,而速动比率则更加关注公司在没有存货支持的情况下偿付短期债务的能力。贝利特化学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也说明在应对短期债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此外,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别分配了大额的现金股利。考虑到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流动性指标相对不足,这样的现金分红会影响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加剧财务压力。而且大额现金分红,同时还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监管机构也对公司业务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关于监管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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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频繁

贝利特化学在报告期内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还曾经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占地等问题,最近3年合法合规,已经是IPO申报的最低要求,公司报告期频繁的行政处罚,也是导致终止的原因之一。

在《首发上市管理办法》中,要求发行人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将被认定为不符合发行条件。

并且中国证监会,在相关问题解答中指出,如果违法行为较轻微、罚款较少,或相关处罚依据未确定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或有权机关证明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并由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但如果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并被处以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除外。

公司处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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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综上所述,贝利特化学IPO终止,主要是以下原因:

1、 行业问题:公司所处的农药领域面临着监管趋严挑战,而且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受到政策限制,增加了监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担忧

2、财务问题:公司应收账款占比高,存货周转慢,表明公司面临收款压力和存货积压的风险,影响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和盈利能力。

3、公司治理问题:公司存在股权集中、内控不规范的问题,过去曾受到行政处罚,存在合规风险和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这也影响了其上市的可行性。

这些问题使得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和风险管理产生了疑虑,所以说贝利特化学面临的行业问题、财务问题、治理问题和行政处罚问题共同导致了其IPO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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